家政服务公司客户风险防范

点击量    时间:2018-07-09
        一、如何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
  (一)家政服务合同的内容
  家政服务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提供一次性或计时家政服务的,可以采用任务单、网络等其他形式。
  1.员工制管理模式下的服务合同
  如果采取员工制管理模式,公司应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家政服务组织和客户的名称、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2)家政服务的地点、方式和期限。
  (3)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内容。
  (4)家政服务员的劳动报酬及交付形式。
  (5)家政服务组织对家政服务员日常的管理和培训要求。
  (6)客户为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7)客户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约定。
  (8)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医疗和安全保障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的条件。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中介制管理模式下的服务合同
  如果采取中介制管理模式的,公司应指导家政服务员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并调节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产生的纠纷,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家政服务员和客户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2)家政服务的地点、方式和期限。
  (3)家政服务员的劳动报酬及交付形式。
  (4)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内容。
  (5)家政服务员的工作纪律。
  (6)客户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的约定。
  (7)客户为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8)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的医疗和安全保障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的条件。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家政服务公司和雇主签署家庭服务合同流程
  家政服务公司和雇主签署家庭服务合同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如下图所示。
  二、签订服务合同应避免哪些事项
  (一)雇主单方面解约,不退已交费用
  1.条款内容可能有两种形式
  (1)雇主如果单方面要求终止协议,必须结清家政服务员被辞退之日前的工资,家政服务公司概不退还雇主所交劳务介绍费、输送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如果雇主中途解约,输送费、介绍费、保险费、服务费一律不退。输送费、介绍费、保险费一次性收清。
  2.分析
  以上类似条款在很多家政服务合同里出现:
  (1)一般情况下:合同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可擅自解约。
  (2)从家政服务合同内容来看:家政服务公司的主要义务即为雇主提供合适的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的服务;否则即属违约。特别是在多次更换家政服务员,仍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甚至有侵犯雇主利益的行为时,如对外泄漏雇主隐私、盗窃雇主财产等,雇主当然可以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退还相应费用。

  (二)雇主应向家政服务公司缴纳保证金
  1.条款规定
  很多家政服务合同里都有条款规定雇主要向家政服务公司缴纳保证金。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1)家政服务公司将向雇主收取聘用家政服务员的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家政服务员的保证金。
  (2)雇主每月支付家政服务员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 元)。第一个月工资由雇主在签订合同时,直接交给家政服务公司作为家政服务员工作期限内的保证金。
  2.分析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介公司都将这个条款作为理所应当的。事实上,这种协定,既违背法理和法律规定,也是对家政服务员合法权利的侵害。
  目前,家政服务公司开展业务的主要形式分析:
  (1)员工制:
  ①即家政服务公司招聘家政服务员,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进行一定培训后根据公司与雇主之间的合同,委派适合的家政服务员提供服务。
  ②规定:
  依据《劳动法》,家政服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订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2)提供中介服务:
  ①即家政服务公司仅仅是中间人,为雇主与家政服务员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双方签订合同。
  ②规定:
  在此种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家政服务公司也不得与雇主约定损害第三人(即家政服务员)利益的条款。
  (三)家政服务员没有触犯刑法,雇主不得拒付聘用金
  1.条款内容
  家政服务员在非刑事行为的情况下,雇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聘用金。
  2.分析(1)以上条款看似合理、保证了家政服务员的利益,但事实上却单方面地剥夺了雇主的合同抗辩权。
  (2)家政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由家政服务员按约定提供服务,雇主按约定支付报酬。
  (3)当家政服务员不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时:雇主均可拒绝支付报酬,而非只有在家政服务员触犯刑法的情形下才能拒付。
  (四)除了意外事故外,非雇主原因换人收调换费
  1.具体条款内容
  (1)除意外事件外,雇主须将家政服务员送回家政服务公司,并办理调换等相应变更手续。
  (2)当雇主同家政服务员就人选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属于家政服务公司违约。
  (3)家政服务公司可到其他公司为雇主提供人选,基于成本考虑,家政服务公司可从第 次选人开始收取雇主调换费 元/次。
  2.分析
  (1)事实上,在家政服务合同中,家政服务公司的主要义务就是为雇主提供合适的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的服务。若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人选不适,则属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继续履行义务,提供合适的家政服务员。
  (2)而“从第 次选人开始收取家政服务公司调换费 元/次”,显然是家政服务公司将自己继续履行义务的成本转嫁给了雇主,损害了雇主的利益。
  (五)雇主可以解聘家政服务员,但不得解除与公司的合同
  1.具体条款内容
  (1)在家政服务员工作期间,若不能使雇主满意,可随时解聘家政服务员。但要按家政服务员实际工作日给服务员结算工资。
  (2)不能因家政服务员有事辞工,或对家政服务员不满而解除合同,本公司可保证在 周内安排合适的家政服务员。
  2.分析
  (1)以上条款很明显地触犯了雇主的利益。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家政服务员的服务事项具有时效性,所以返工或另行安排可能会造成雇主的损失,雇主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2)雇主“对家政服务员不满”往往也是因为家政服务员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事项,公司更换的家政服务员也有可能仍然令雇主不满意。只允许更换家政服务员而不得解除合同的条款,是对雇主合同解除权的限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三、家政服务公司如何与雇主解除服务合同
  家政服务公司在与雇主解除服务合同时,可参考以下技巧:
  (一)服务合同解除的办理
  1.解除服务合同的前提
  一般来说,雇主对家政服务员不满意,或家政服务员对雇主不满意,或双方均不愿继续履行服务合同时,应该到家政服务公司解除合同。
  2.解除服务合同的相关事项
  在解除服务合同前,必须让雇主清点家中的重要物品,家政服务员要主动移交服务期间经手的钱、物及重要的票证。合同解除后,家政服务公司不再对家政服务员负调解的责任。
  【案例】家政合同解除,雇主押金难索
  8月9日,薛某与××家政服务公司签署了服务合同聘请保姆,并交纳了管理费、输送费、履约金、员工预付工资等1000多元押金。合同签订后,该家政服务公司分公司为薛某家输送了4个保姆,薛某都不满意。
  9月,薛某不满该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与该公司解除了服务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合同所交纳的各类费用的押金。当时工作人员解释,公司财务结算周期较长,承诺半年内一定退钱。但半年期限过去,该家政服务公司依旧没有退款。
  于是,薛某聘请律师维权。其代理律师向该家政服务公司发了律师函,称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随后,该家政服务公司以公司最近出现经济危机为由,提出将这笔款项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分十期退还给薛某。
  由上可见,该家政服务公司这种退款行为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试问一个企业,连起码的信任度都没有,还谈什么挽留客户呢?
  3.解除服务合同时的相关事项
  解除合同时,家政服务公司和雇主双方应结清工资。一般来说,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期限不足月时,工资应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解除合同时,应让雇主凭押金凭证领取押金。
  (二)解除服务合同范本
  【范本】解除服务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方)因             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          (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服务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             (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    年    月    起,解除服务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