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点击量    时间:2018-05-31
 

   眉山“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升拓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委办发电〔2107〕48号)和《眉山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升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苏小妹”家政服务品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眉家政领办〔2017〕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眉山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全面提升眉山市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认证对象

  眉山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家政服务人员。

  二、 认证标准

  眉山“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认证标准由”苏小妹”品牌持有机构提出,经市家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认证程序

  (一)申请。由家政企业向市家协提出申请(相关表格可到市家协秘书处领取或在公众号下载)。

  (二)考核。市家协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专家根据认证标准进行现场打分评定考核成绩。

  (三)颁发证书、系统录入。考核合格后,由市家协向眉山“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颁发证书,并录入市家协官网从业人员数据库中。

  四、监督管理

  (一)对眉山“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采取多样化的监督办法,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和即时性:

  1.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8666800;

  2.在市家协秘书处设立监督意见薄,方便进行意见反馈;

  3.由市家协专家库成员组成督查员队伍,对认证机构进行品质监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